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提升评估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上海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咨询机构”)在受委托开展评估工作时,应遵照本指南。
1.3 基本原则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2.1 评估责任主体
项目单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委托咨询机构编制评估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2.2 咨询机构职责
咨询机构接受委托后,应组建由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团队,负责:
2.3 咨询机构资质要求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咨询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3.1 前期准备
- 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明确评估范围、内容和重点;
-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资料、项目审批文件等;
-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时间安排、调查方法等。
3.2 风险调查
- 调查对象:包括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如被征地拆迁居民、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同时听取相关部门、专家意见。
- 调查方法:可综合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听证会、网络舆情监测等。
- 调查内容:利益诉求、对项目的态度、主要担忧、历史遗留问题等。
3.3 风险识别
在调查基础上,识别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点,重点关注:
3.4 风险估计与评级
对识别出的风险点,从风险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两个维度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定风险等级。可采用风险矩阵法等工具划分:
综合所有风险点,对项目整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作出判断(高、中、低)。
3.5 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针对识别的风险点,提出具体、可行、有效的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措施可包括:
3.6 评估结论
在风险识别、估计和制定措施基础上,形成评估结论:
4.1 报告结构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部分:
4.2 内容要求
- 数据真实:调查数据应注明来源,确保真实可靠;
- 分析深入:不能仅限于描述,应深入分析风险成因、发展趋势;
- 措施可行:措施应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笼统;
- 结论明确:结论应清晰不含糊,直接给出风险等级和实施建议。
4.3 格式规范
- 报告应采用A4纸打印,标题黑体,正文宋体;
- 章节编号统一,图表清晰规范;
- 引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应注明文号;
- 报告须经咨询机构内部审核,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社会经济咨询机构在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时,应突出以下专业要点:
5.1 社会学视角
- 关注不同群体利益分化,分析弱势群体诉求;
- 评估项目对社区结构、社会关系的影响;
- 强调公众参与和协商民主。
5.2 经济学分析
- 分析项目对区域经济、就业、收入分配的影响;
- 评估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财政承受能力;
- 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确保措施经济可行。
5.3 法学素养
- 审查项目合法性,包括审批程序、用地规划、环评等;
- 确保补偿安置方案符合法律法规;
- 提示法律风险,如行政诉讼、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后果。
5.4 风险管理技术
- 运用风险矩阵、层次分析法等工具进行定量评估;
- 借鉴类似项目案例,提高预测准确性;
- 制定动态风险管理计划。
6.1 调查样本代表性不足
对策:科学设计抽样方案,覆盖各类利益相关者,确保样本量足够。
6.2 风险识别遗漏
对策:采用专家头脑风暴、核对表法等多种方法,并参考同类项目经验。
6.3 措施针对性不强
对策:针对每个风险点逐一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避免“万能措施”。
6.4 评估结论避重就轻
对策:坚持客观公正,如实反映风险,不得因压力而降低风险等级。
7.1 专家评审
评估报告初稿完成后,项目单位应组织专家评审,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包括社会稳定风险、法律、工程技术、社会学等领域。咨询机构应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
7.2 备案与运用
经评审通过的评估报告,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备案,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重要依据。对高风险项目,应暂缓审批,待风险降低后再行决策。
7.3 动态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新的重大风险因素,项目单位应组织复评,更新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8.1 解释权
本指南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8.2 施行日期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2. 《上海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沪府发〔2018〕XX号)
3. 《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4.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
5.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6. 国家及本市关于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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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指南范本,使用时请结合最新法规政策和项目具体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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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5 07:35:53